各相关市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市科协发〔2024〕33号)安排,经各市级学会和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市科协党组会审定,西安海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外籍青年科技人才西安行”等13个项目已立项为西安市科协2024年“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附件1)。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立项书》和财务票据
立项项目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立项书》(附件2)(一式三份纸质版,Word电子版发邮箱)和财务票据,于2024年6月7日前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提交《立项书》和票据时需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请勿邮寄,立项书填写和开具票据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5。
地址:未央区明光路166号西安工业设计产业园凯瑞大厦I座1018。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龙,87222213。
邮箱:kexie_xhb2213@163.com。
二、项目及资金管理
项目及资金管理按照《西安市科协“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附件3)和《西安市科协“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执行。
三、明确项目资助单位
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在背景图板、宣传册、声像影视、成果发布等资料的显著位置标注“西安市科协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资助项目”。
四、满意度调查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须就项目内容组织一次或多次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项目活动参与者或直接服务对象。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内容设计调查表(纸质调查问卷或网络信息方式),调查结果汇总后作为结项报告的一部分。参与满意度调查的人数不少于50人。
五、项目结项
立项项目须在2024年11月前完成内容,并于项目实施完成后10日内(11月30日前),按规范要求(附件6)将项目结项报告装订成册(2份)报送市科协学会部(word发邮箱)。结项报告按如下要求报送:
1.结项报告应符合规范要求,能够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筹备、实施过程和成效,相关文件、签到册、图片、票据、财务报告、论文集等项目资料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一并报送。
2.活动条幅和全景的现场照片3至5张,将照片打印在A4纸上,每页以3张排版为宜,黑白彩色均可。
3.电子版邮件统一名称为:****单位2024年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资料。
六、验收、绩效评价和审计
市科协将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项目开展验收、绩效评价和延伸审计等工作,相关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助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七、特殊声明
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市科协仅通过立项形式对项目内容进行一定资金补助,不承担任何组织、举办及实施的职能及责任。未经西安市科协书面审核同意,任何项目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项目组织过程中以西安市科协名义宣传与组织项目活动,且项目组织及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外事活动审批、安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民事纠纷等法律法规责任均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1.西安市科协2024年“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及资助金额.docx
2.立项书.docx
3.西安市科协“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docx
4.西安市科协“国际民间科技交流服务提升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