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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推荐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市科协组宣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07 16:15

各区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单位科协,有关单位:

市科协拟组建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科普专业职称评审。为征集遴选一批高水平的评审专家,确保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现就开展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并应能够任满一届(3年)。

3.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含3年,计算至2025年5月31日),深入了解科普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有较为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良好口碑和较高的影响力。

4.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积极学习并掌握职称评审相关政策,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要求。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科协、市级学会、各企事业单位科协推荐正高不超过2名,副高不超过3名;其余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三、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复核、市科协审定的程序进行。

1.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科学道德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再报市科协。如果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就是推荐单位,则不需要复核。

4.市科协审定后择优入选评委会专家库,并汇总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坚持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2.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评委会专家库专家,所在单位应主动报市科协进行调整。

3.评委会专家库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

请各单位积极择优推荐,于5月23日前报送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扫描件)、纸质版(一式3份)至市科协组织宣传部。

联  系  人:郭  伟     029-87222217

万  龙     029-87266173

电子邮箱:kepuxian@xianstm.org.cn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166号凯瑞大厦I座10层


附件: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5月6日